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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餐飲店面需要慎重考慮,如果稍有疏忽,就可能會使餐飲店蒙受損失。這中間 重要的步驟就是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只有做好這步工作,餐飲店的經營才能得到保障。
餐飲經營者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著重考慮以下問題:
直接與房屋產權的所有者洽談租賃事宜,而不要通過中介。在與房屋產權的所有者洽談租賃事宜時,要查驗房產證及相關的法律文件,并查看其手續(xù)是否齊全,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煩。
出租承租雙方必須對建筑物和建筑物內的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予以確定,一般在合理期限內由出租方負責維修或負擔維修費用。
合同的起止日期一般由出租方確定,由于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后一般不再變動,所以經營者可以根據(jù)房租的高低,與出租方洽談租賃期限。
明確租金時有可能涉及附加面積和附屬設施等內容,必須編制清單,注明完好程度,以作為租賃合同的附件。
出、承租雙方首先要統(tǒng)一面積的計算標準,一般應以使用面積為準,因為只有使用面積才是真正用于經營的面積。
經營者在租賃店面房屋時,要檢驗建筑物的公共設施,特別是要檢驗水、電、暖氣、燃氣和排水設施等是否可以滿足經營的需要。
合同中對違約行為要作出規(guī)定。在合同運行過程中,如承租者違約,出租者有權終止合同;如出租者違約,承租者可通過仲裁或起訴要求賠償損失。有關事項議定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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